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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公立医疗机构第四批药品集中议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7 08:21:39 浏览次数:
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药品议价采购机制,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宜宾市各公立医疗机构已委托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服医产公司)集中议价采购药品。现启动第四批药品集中议价采购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下同)参与。
一、采购主体
宜宾市各公立医疗机构。
二、采购范围
本次集中议价采购药品为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上挂网的非国家、省组织集中带量采购的部分药品,详见《宜宾市公立医疗机构第四批集中议价采购药品目录》(附件3)。
三、采购周期和执行说明
(一)本次药品集中议价采购暂定以中选结果执行日起36个月为一个采购周期。
(二)采购周期内,各公立医疗机构优先使用本次集中议价采购中选生产企业药品及对应规格。
(三)采购周期内,如因省平台价格调整,中选品规最低挂网价低于中选价格,则中选生产企业该品规价格动态调整,调整后的价格在绿区范围且低于最低挂网价。
(四)采购周期内,中选企业如有以下行为,将被列入“违规名单”。
1.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及文献资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
2.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意申报。
3.相互串通申报、协商报价,排斥其他申报企业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方或者其他申报企业的合法利益。
4.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协议。
5.未按采购方及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供货承诺。
6.中选药品发生严重质量问题。
7.生产企业出现缺货、断货、2次供货不及时。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申报企业列入“违规名单”的,取消该企业的申报资格;中选企业列入“违规名单”的,取消该企业的中选资格,同时取消上述企业三年内参与宜宾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议价采购活动的资格。
(五)采购周期内,中选药品存在以下任一情况时,采购周期提前终止。
1.议价中选药品纳入国家、省带量采购范围的,须按国家、省带量采购政策执行。
2.议价中选药品因国家、省政策调整移出挂网目录等。
3.议价中选药品因临床用药管理停止使用。
四、评审规则
1.线上报价。专家对生产企业提交的基本资料进行初审,报名通过后,生产企业进行线上报价。
2.拟入围企业的确定。随机抽取7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负责评审工作。专家组按照《综合评价评分表》(附件2)进行综合评分,结合《最多入围企业数》(表一)确定入围企业。
表一:最多入围企业数
符合“申报品种资格”的实际申报企业数 最多入围企业数
3.拟中选企业的确定。根据专家评审确定的入围结果,公服医产公司组织专家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议价谈判,入围企业如只有一家,进行单独议价;入围企业两家及以上则进行两轮现场报价。原则上同品种同规格选取一家作为拟中选企业。
4.递补规则。拟中选企业或中选企业出现放弃、取消中选资格时,可进行依次递补。
五、保证金事项
保证金分为参选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参选保证金: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企业需向公服医产公司缴纳参选保证金¥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参选保证金的企业,视为放弃参选资格。参选保证金在中选结果公示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出现以下情况,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确定拟中选资格后因自身原因放弃的;
2.中选生产企业因自身原因无法按时签订合同的;
3.中选生产企业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4.参选生产企业提供虚假资料的;
5.报名生产企业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履约保证金:详见合同。
公司账户信息请在“宜宾市药械采供信息服务平台”下载专区获取。
六、议价规则
1.议价时进入会场人员不携带电子设备,如有违反者取消议价资格;
2.议价开始前由专家现场宣读议价规则;
3.宣读完议价规则后第一轮根据议价药品规格分类进行同一规格竞价生产企业一同报价,专家现场宣读报价情况;
4.第二轮报价根据生产企业代表第一轮报价价格从高到低依次进入会场报价;
5.若第二轮报价结束后未议出拟中选生产企业则进行第三轮报价,由专家决定报价顺序依次进行;
6.生产企业线下报价应同时低于四川省该品规挂网最低价(所有企业在四川省该规格挂网最低价)、宜宾市历史最低销售价且处于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价格绿区范围,未同时满足则不中选,若所有参选生产企业都未满足则该药品规格作流标处理;
7.同药品规格有多家生产企业议价时,满足上述第6条报价规则的最低价拟中选,原则上只选择一家生产企业。
七、事务性服务提供
公服医产公司是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委托的议价采购服务机构,提供药品集中议价的信息平台及技术支持、运营监测和运营维护等保障性服务,按中选药品销售金额的1%收取服务费用,向中选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收取。
八、其他
(一)线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9:00—2024年6月12日18:00
报名网站:宜宾市药械采供信息服务平台
(二)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6月13日9:00-18:00
(三)线上报价、提交综合评分资料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2024年6月21日18:00
(四)线下议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在“宜宾市药械采供信息服务平台”查收。
(五)咨询电话:0831-2379085
(9:00-12:00,14:00-18:00)
联系人:卿先生,廖女士。
(六)监督及举报电话:
联系人:秦女士;联系电话:0831-2321579
附件:1.生产企业申报须知
2.综合评价评分表
3.宜宾市公立医疗机构第四批集中议价采购药品目录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药品议价采购机制,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宜宾市各公立医疗机构已委托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服医产公司)集中议价采购药品。现启动第四批药品集中议价采购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下同)参与。
一、采购主体
宜宾市各公立医疗机构。
二、采购范围
本次集中议价采购药品为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上挂网的非国家、省组织集中带量采购的部分药品,详见《宜宾市公立医疗机构第四批集中议价采购药品目录》(附件3)。
三、采购周期和执行说明
(一)本次药品集中议价采购暂定以中选结果执行日起36个月为一个采购周期。
(二)采购周期内,各公立医疗机构优先使用本次集中议价采购中选生产企业药品及对应规格。
(三)采购周期内,如因省平台价格调整,中选品规最低挂网价低于中选价格,则中选生产企业该品规价格动态调整,调整后的价格在绿区范围且低于最低挂网价。
(四)采购周期内,中选企业如有以下行为,将被列入“违规名单”。
1.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及文献资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
2.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恶意申报。
3.相互串通申报、协商报价,排斥其他申报企业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方或者其他申报企业的合法利益。
4.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协议。
5.未按采购方及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供货承诺。
6.中选药品发生严重质量问题。
7.生产企业出现缺货、断货、2次供货不及时。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申报企业列入“违规名单”的,取消该企业的申报资格;中选企业列入“违规名单”的,取消该企业的中选资格,同时取消上述企业三年内参与宜宾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议价采购活动的资格。
(五)采购周期内,中选药品存在以下任一情况时,采购周期提前终止。
1.议价中选药品纳入国家、省带量采购范围的,须按国家、省带量采购政策执行。
2.议价中选药品因国家、省政策调整移出挂网目录等。
3.议价中选药品因临床用药管理停止使用。
四、评审规则
1.线上报价。专家对生产企业提交的基本资料进行初审,报名通过后,生产企业进行线上报价。
2.拟入围企业的确定。随机抽取7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负责评审工作。专家组按照《综合评价评分表》(附件2)进行综合评分,结合《最多入围企业数》(表一)确定入围企业。
表一:最多入围企业数
符合“申报品种资格”的实际申报企业数 最多入围企业数
符合“申报品种资格”的实际申报企业数 |
最多入围企业数 |
1 |
1 |
2 |
2 |
3 |
3 |
4 |
3 |
5 |
4 |
≥6 |
5 |
3.拟中选企业的确定。根据专家评审确定的入围结果,公服医产公司组织专家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议价谈判,入围企业如只有一家,进行单独议价;入围企业两家及以上则进行两轮现场报价。原则上同品种同规格选取一家作为拟中选企业。
4.递补规则。拟中选企业或中选企业出现放弃、取消中选资格时,可进行依次递补。
五、保证金事项
保证金分为参选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参选保证金: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企业需向公服医产公司缴纳参选保证金¥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参选保证金的企业,视为放弃参选资格。参选保证金在中选结果公示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出现以下情况,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确定拟中选资格后因自身原因放弃的;
2.中选生产企业因自身原因无法按时签订合同的;
3.中选生产企业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4.参选生产企业提供虚假资料的;
5.报名生产企业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履约保证金:详见合同。
公司账户信息请在“宜宾市药械采供信息服务平台”下载专区获取。
六、议价规则
1.议价时进入会场人员不携带电子设备,如有违反者取消议价资格;
2.议价开始前由专家现场宣读议价规则;
3.宣读完议价规则后第一轮根据议价药品规格分类进行同一规格竞价生产企业一同报价,专家现场宣读报价情况;
4.第二轮报价根据生产企业代表第一轮报价价格从高到低依次进入会场报价;
5.若第二轮报价结束后未议出拟中选生产企业则进行第三轮报价,由专家决定报价顺序依次进行;
6.生产企业线下报价应同时低于四川省该品规挂网最低价(所有企业在四川省该规格挂网最低价)、宜宾市历史最低销售价且处于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价格绿区范围,未同时满足则不中选,若所有参选生产企业都未满足则该药品规格作流标处理;
7.同药品规格有多家生产企业议价时,满足上述第6条报价规则的最低价拟中选,原则上只选择一家生产企业。
七、事务性服务提供
公服医产公司是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委托的议价采购服务机构,提供药品集中议价的信息平台及技术支持、运营监测和运营维护等保障性服务,按中选药品销售金额的1%收取服务费用,向中选药品生产企业进行收取。
八、其他
(一)线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9:00—2024年6月12日18:00
报名网站:宜宾市药械采供信息服务平台
(二)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6月13日9:00-18:00
(三)线上报价、提交综合评分资料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2024年6月21日18:00
(四)线下议价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在“宜宾市药械采供信息服务平台”查收。
(五)咨询电话:0831-2379085
(9:00-12:00,14:00-18:00)
联系人:卿先生,廖女士。
(六)监督及举报电话:
联系人:秦女士;联系电话:0831-2321579
附件:1.生产企业申报须知
2.综合评价评分表
3.宜宾市公立医疗机构第四批集中议价采购药品目录
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6月4日
附件:1.生产企业申报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