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2-09-04 15:21:13 浏览次数: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所有在院、来院就诊患者安全,我院对患者来院须知公告如下:
一、来院前准备
来院就诊须配合预检分诊处工作人员完成“六个一”和风险城市旅居史查验,即:测量体温、规范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扫描场所码、查验行程码、询问流行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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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就诊要求
1.对7日内有高风险区(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旅居史的人员需完成7日集中隔离并持《解除隔离通知书》方可进入门诊。
2.对7日内有中风险区(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停留和活动一定时间,且可能具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旅居史的人员须完成7天居家隔离并持《解除隔离通知书》方可进入门诊。
3.对7日内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持抵院前24小时内(以报告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门诊。
4.对7日内有高、中风险区或其他需采取隔离管控措施地区旅居史但未完成相应管控措施的人员,或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主动告知我院预检分诊人员,并在专人指引下至发热门诊就诊。
5.7日内无高、中、低风险区及其他需采取隔离管控措施地区旅居史的人员,经流调及症状筛查无异常后可正常就诊。
三、新入院及特殊科室患者核酸要求
1.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须配合完成“六个一”和风险城市旅居史查验无异常,应持24小时内(以报告时间为准)四川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办理入院手续,入院后24小时内再次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2.接受诊疗措施时需患者摘除口罩的科室(如喉镜、上消化道内镜诊疗等),需提供24小时内(以报告时间为准)四川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急危重症需紧急入院患者且核酸结果未出前,尽快开展核酸检测同时进行相关的医疗紧急处置。
四、 住院病区管理要求
1.住院期间,须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禁止无关人员出入,谢绝探视、非必须不陪护。特殊情况确需陪护的,固定单人陪护,患者及陪护人员须配合科室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和日常核酸监测。
2.入院后患者和陪护人员不得无故离开病区,外出检查及特殊事项确需离开的,须告知管床医生并按规定时间返回病房,根据最新疫情防控形势,按要求核酸检测。
3.住院期间,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或出现“红、黄码”时,不随意走动,请使用床头呼叫器立即告知医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