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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康复医院公开招聘2024年第二批编外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4 15:18:56 浏览次数: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康复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25名(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无公安机关违法记录和民间借贷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的人员。
(7)有其他违反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方式:携带相关资料到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方式:将报名相关资料扫描件、复印件等材料打包成PDF文件,文件及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电话,发送至邮箱:2734907909@qq.com。
2.报名材料
(1)《报名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1份(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学校相关就读专业学历证明)。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工作过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截止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周末、节假日)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下午18:00。
4.报名地点
宜宾市康复医院三号楼3楼党群工作部(二)(宜宾市南岸叙州区外江路2号)。
(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须本人携带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2.网络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只对报考者信息填写是否完整、规范等进行审查,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复审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报考自己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2)资格复审。须本人携带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市康复医院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考生应妥善保管好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并按照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上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到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考试
(一)考试形式
1.面试。中级及以上职称、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且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的采取面试的形式;
2.笔试+面试。除只参加面试以外的其他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
(二)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笔试+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仅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范围为报考专业相关内容。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能力,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理论素养。
面试即采取由主考官提问,考生答题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内容,全面掌握考生各方面的能力素质。
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五、成绩公布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排名向工作专班报备后,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医院官网上公布。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符合优先录取条件者优先进入体检;考试总成绩和其他条件均相同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其中: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2.体检
(1)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考生,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本人无违法违纪的相关证明及个人无失信问题的证明材料,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在体检和考核环节,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市康复医院根据空缺名额,向工作专班报备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医院官网公示7天。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向工作专班报告。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职人员原则上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30天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医院可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卫生技术人员系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事业编制性质,招聘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
九、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康复医院负责解释。
十、咨询及联系
联系人:周老师、许老师
咨询电话:0831-2103001、2397513。
十一、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831-2161672。
附件:1.宜宾市康复医院公开招聘2024年第二批编外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表
2.宜宾市康复医院公开招聘2024年第二批 编外卫生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25名(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无公安机关违法记录和民间借贷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的人员。
(7)有其他违反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方式:携带相关资料到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方式:将报名相关资料扫描件、复印件等材料打包成PDF文件,文件及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电话,发送至邮箱:2734907909@qq.com。
2.报名材料
(1)《报名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1份(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学校相关就读专业学历证明)。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工作过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截止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周末、节假日)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下午18:00。
4.报名地点
宜宾市康复医院三号楼3楼党群工作部(二)(宜宾市南岸叙州区外江路2号)。
(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须本人携带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2.网络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只对报考者信息填写是否完整、规范等进行审查,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复审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报考自己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2)资格复审。须本人携带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市康复医院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考生应妥善保管好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并按照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上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到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考试
(一)考试形式
1.面试。中级及以上职称、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且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的采取面试的形式;
2.笔试+面试。除只参加面试以外的其他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
(二)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笔试+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仅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范围为报考专业相关内容。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能力,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理论素养。
面试即采取由主考官提问,考生答题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内容,全面掌握考生各方面的能力素质。
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五、成绩公布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排名向工作专班报备后,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医院官网上公布。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符合优先录取条件者优先进入体检;考试总成绩和其他条件均相同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其中: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后,再安排体检。
2.体检
(1)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考生,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本人无违法违纪的相关证明及个人无失信问题的证明材料,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在体检和考核环节,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市康复医院根据空缺名额,向工作专班报备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医院官网公示7天。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向工作专班报告。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职人员原则上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30天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医院可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卫生技术人员系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事业编制性质,招聘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
九、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宜宾市康复医院负责解释。
十、咨询及联系
联系人:周老师、许老师
咨询电话:0831-2103001、2397513。
十一、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831-2161672。
附件:1.宜宾市康复医院公开招聘2024年第二批编外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表
2.宜宾市康复医院公开招聘2024年第二批 编外卫生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