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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关于上门服务费(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收费价格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11 16:46:35 浏览次数:
尊敬的广大患者: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家庭医生制度的推广,居家老年人或慢性病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逐渐增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我院医疗、康复、心理、护理、养老的特色和专长,探索建立“5+1”社区居家护理延伸服务模式,即“居家环境健康管理、适老化居家改造设计、专业医疗服务、专业护理服务、心理慰藉”五类服务。对宜宾市(往返65公里内)的居家患者进行上门服务。现将上门服务费(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按规范程序进行公示,收费标准为以5公里为起步,副高以下职称起步价140元/次,每增加1公里加收2元,最高限价260元;副高及以上职称起步价180元/次,每增加1公里加收2元最高限价300元。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20日,公示15天,公示期满予以收费。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家庭医生制度的推广,居家老年人或慢性病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逐渐增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我院医疗、康复、心理、护理、养老的特色和专长,探索建立“5+1”社区居家护理延伸服务模式,即“居家环境健康管理、适老化居家改造设计、专业医疗服务、专业护理服务、心理慰藉”五类服务。对宜宾市(往返65公里内)的居家患者进行上门服务。现将上门服务费(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按规范程序进行公示,收费标准为以5公里为起步,副高以下职称起步价140元/次,每增加1公里加收2元,最高限价260元;副高及以上职称起步价180元/次,每增加1公里加收2元最高限价300元。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20日,公示15天,公示期满予以收费。
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4日
一审 吴芳
二审 黄磊
三审 刘笃琴 盛尚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