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 疫情防控期间就医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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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国内多地接连报告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为全面贯彻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温馨提示所有来院人员主动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 来院人员须知

1.请来院人员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至少1米安全距离,防止交叉感染。

2.请主动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及行程码、手卫生、相关流行病学史问询等预检分诊工作。

3.请主动报告有无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或嗅觉减退等临床症状,近期有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接触史,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人员接触史、冷链环节及相关风险人员密切接触史等。

4.若体温达到及超过37.3℃,或有上述临床症状或有流行病学史的人员,请主动告知预检分诊点医务人员,在医务人员引导下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5.就诊后请洗手:就诊结束后,请使用门诊公共区域速干洗手液洗手后再离开。

二、 门诊患者须知

1. 患者就诊建议陪同人员不超过1名。

2. 现场挂号、候诊、缴费、检查、取药等候时,请保持

至少1米以上安全距离排队,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3. 就诊时请做到“一人一诊一室”,陪同人员不进入诊

室,避免人员聚集。

4. 咳嗽、打喷嚏时,请使用纸巾或衣袖遮挡口鼻,避免

触摸周边环境,就近使用免洗手消毒液或洗手。

5. 发热门诊就诊患者须主动配合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

测等相关筛查,并就地等待筛查结果,检查结果为阴性,排除新冠肺炎可能后,方可前往普通门诊就诊或离院。

三、 住院患者及陪护须知

1. 除急诊患者外,所有新入患者及其陪护人员须持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入院。

2.急诊抢救患者在救治时,同步完成患者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先入缓冲病房,经排查无新冠肺炎可疑后可转入普通病房。

3.鼓励无陪护住院,确需陪护的,固定陪护人员1名,

且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办理陪护证后方可在院陪护。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旅居史人员禁止陪护。

4.医院所有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除外出检查等特殊情况外,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区。

5.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请做好个人防护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不闲聊、不串病室;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衣袖等包裹或遮挡,不随地吐痰;主动配合每日健康监测,不瞒报、谎报健康状况等。如有发热、乏力、咳嗽等异常情况,请第一时间向医护人员报告。

6.严禁到医院探视病人,鼓励视频探视。

7.住院部医师不得在住院病区诊疗门诊患者,门诊患者请到门诊就诊。

疫情防控事关您和家人生命健康,做好疫情防控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全体员工将全力以赴与您携手保护健康,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祝您早日康复!


稿件来源:院感办  刘道琴     

本期编辑:李丽诗      

审核:李春雨、黄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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