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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桶装水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7 17:52:22 浏览次数:
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桶装水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各潜在供应商进行比选。
一、比选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YGCWB-2025-0014
2.项目名称: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桶装水服务采购项目
3.比选人: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
4.项目概况
(1)比选内容:为满足全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家属的日常饮水需求,采购18.9L桶装饮用水供应商。本次采购旨在确保桶装水的质量安全、供应及时、服务优质,为医院营造良好的饮水环境
(2)控制价:预算单价8.8元/桶,预算总价88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捌仟元整)。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比选申请人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比选申请人在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5.比选申请人与其他比选申请人之间,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行为。
(三)供应商特殊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为桶装水生产企业的,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取水许可证》、《食品经营备案凭证》证明材料。
2.供应商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凭》证证明材料,同时应提供其代理的桶装水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四)递交比选文件方式、时间、地点
本比选在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递交资料时间:2025年11月 28日至2025年12月2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15:00
3.递交地点: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外江路2号3号楼5楼运管财务部
四、联系方式:
比选人: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 系 人:颜老师
一、比选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YGCWB-2025-0014
2.项目名称: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桶装水服务采购项目
3.比选人: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
4.项目概况
(1)比选内容:为满足全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家属的日常饮水需求,采购18.9L桶装饮用水供应商。本次采购旨在确保桶装水的质量安全、供应及时、服务优质,为医院营造良好的饮水环境
(2)控制价:预算单价8.8元/桶,预算总价88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捌仟元整)。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比选申请人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比选申请人在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5.比选申请人与其他比选申请人之间,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行为。
(三)供应商特殊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为桶装水生产企业的,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取水许可证》、《食品经营备案凭证》证明材料。
2.供应商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凭》证证明材料,同时应提供其代理的桶装水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四)递交比选文件方式、时间、地点
本比选在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递交资料时间:2025年11月 28日至2025年12月2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15:00
3.递交地点: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外江路2号3号楼5楼运管财务部
四、联系方式:
比选人: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 系 人:颜老师
联系电话:0831-23374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