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科
- 科室简介
- 工作职责
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医保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国家医保、新农合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及时了解政策动向。严格执行国家医保、新农合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的各项政策和规章制度,开展各项医保、新农合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积极配合医保、农合办和民政部门做好相关政策宣传。
二、严格审查参保、参合和优抚对象的相关证件,确保参保、参合和优抚对象患者资料真实、可靠、完整;审核参保、参合和优抚对象住院患者报销资料。
三、按规定审批各种特殊医疗项目,认真审核参保、参合和优抚对象年度医疗费用的使用情况,坚持病人出院前费用及医疗项目审核制度,深入临床了解患者的治疗情况,杜绝不合理医疗行为的产生,在保障患者合理医疗的同时,避免医疗资源的浪费,确保基金的合理使用,维护医、保、患三方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上报制度,及时向各医保、农合办和民政部门上报病人出入院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病人住院费用结算资料,确保医院资金的迅速回笼。
五、加强与各医保、农合办及民政部门的联系,及时向相应部门反馈医保、新农合政策在我院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确保医保、新农合工作在我院的顺利进行。
六、加强与各商业保险公司的业务联系,协调保险公司与全院各科室之间的关系。
七、认真做好医院下达的各项指定性任务。
部门负责人:杨成敏 咨询电话:0831-2101301